希望制定公共事务决议时多些考虑
2019-03-09 09:29:01
  • 0
  • 3
  • 57
  • 0

这一次,我成了家人眼里的另类。

东南哥病重医治无效去世后,村里(李家湾自然村,下同)形成了一个决议:凡是村里有人去世,所有人都得回家。

我是接到家人通知我回家的电话时知道这个决议的。我不知道所有人都得回家的“所有人”包括哪些人,是全村全部男女老少,还是每户至少一个人,还是户主、男丁必须到场。我没问,因为我压根就不想弄明白,至少在听到这个决议的时候不想弄明白!

我无法答应家人的要求,更没办法说服家人同意我的意见。在双方分歧巨大、达不成共识的情况下,我好几次果断而粗暴地挂断了家人的电话。

从人情、伦理上说,同一个村的乡亲朝夕相处了几十年,一旦永别,回去送最后一程,无可厚非。但凡事都要看实际情况,一个集体中有关公共事务的决议形成之后,能否执行得下去,全体“必须遵守”决议的人有什么建议,对以后集体中的公共事务有什么影响,都应该在考虑之列。而不是一拍脑袋一个主意一通附和就形成了一个所谓的决议。

我婉拒了家人让我回去的要求,理由很简单,我漂泊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谋生,距离家乡武宁足足1800公里。凉山地处偏僻,不通动车、高铁,回家乘坐火车的话必须先从西昌到成都或者昆明,无论是到成都还是昆明都得十小时以上;然后从成都或者昆明乘坐到南昌的动车、高铁。西昌到南昌倒是有航班开通,但不是每天都有,得碰运气,如果转机的话得两天才能到达。如此一来,往返在路上所花费的时间就得四五天!

我不知道村里其他游子的情况,我本人只是公司一个最普通的职员,并没有那么自由的时间可供支配。公司管理还算人性化,制度规定父母去世都有带薪假期,但是估计全国都没有一家公司、单位规定同村乡亲去世可以请假吧?

“人死众家殇”,这是我们老家的俗语,村里有人去世,大家帮忙处理后事义不容辞。关于这点,不管是老家鲁溪镇北屏山平坳,还是现在第二故乡新宁镇花棚村李家湾,全村乡亲们在村里的丧事上都表示出了特别的团结,我曾经在写过的某篇小文里介绍、赞扬了村里的这种良好风气。自从改革开放后,村里有不少人外出谋生、发展了,家里再出现红白喜事,在外的游子无法及时赶回家时,在家的乡亲都发扬出了高尚的风格,在家帮忙把红白喜事操办得风风光光、热热闹闹。

经常在家的人如果觉得吃亏了或者因为别的原因,要求所有人都回去,这个决议也说得过去,合情合理。家里俗话说“大家马大家骑,大家事大家办”。但是,任何事情的发展、决议的形成都得有一个过程,我之所以婉拒家人要我回去的要求,除了路途遥远、没有自由的时间支配权之外,还因为我完全不赞同这个决议形成的过程。全国人大和国家职能部门制定、出台法律法规都有一个漫长的法定程序,至少得经过起草、审议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、修改、二审(三审若干审)表决通过后才能定稿。人大表决通过了再经国家主席签署发布令才能成为正式法律,从主席签发命令到法律生效,还得有一段空窗期,就是让社会各界有一个熟悉、适应的过程。

怎么到了村里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形成决议了?形成决议之前我不知道,决议决策过程中也没问过我的意见,凭什么决议形成后我就得无条件遵守?现在通讯技术高度发达、便捷,在微信群给在外漂泊的游子知会一声也不是什么难事。

非常非常理解在家里的乡亲在处理这些公共事务时的长期付出,几十年如一日从不计较的坚持也确实难得,形成决议让大家都回去共同操办公共事务也合情合理。但是像我这样漂泊在外艰难谋生的游子,遵守、执行这样的决议也实在力不从心。因此,提点不太成熟的建议:

以户或者男丁为单位登记造册,遇到需要大家共同协商处理的公共事务时轮流上阵,如果轮流到谁头上了,这个人又因为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到场,那就由他本人想办法解决,解决方法尊重本人意见,包括但不限于他花钱请人代劳、花钱给村里在家的人集体帮忙。如果非要本人一定到场,这样的决议实在有些苛刻,不太符合情理,各级人大政协开会,都还有法定缺席人数呢!如果这样的话,能最大程度上兼顾在家和外出谋生、发展的游子的实际情况。当然,不管怎么样,没有绝对的公平,在家的人肯定还是会付出更多。就拿我本人来说,就算我在家,操办白喜事的过程中,我也是最占便宜的一个:首先,我做事都不如其他人在行;其次,我力气最小个头最矮。所以发挥出的作用也就最小。这些劣势对我来说,这辈子都无法改变,都得占大家便宜了。

这建议不是我的首创,听说其他村庄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成熟经验和惯例!

从平坳到李家湾,我们都是一个团结的集体。我相信,形成这样的决议也是为了乡亲们更加团结,为了使本来就团结的这个集体更加有凝聚力。如果因为一个决议形成之后,让像我这样在外艰难谋生的人把不少时间、金钱都浪费在交通上,让那些在外发展的人放弃好的赚钱机会的话,不仅不能达到初衷,反而会在某种程度上撕裂不同的群体,那就有违初衷、得不偿失了!

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立场,不同的立场就有不同的观点,这都很正常。我写下这些粗鄙的文字,就是站在我本人立场来说的,无法兼顾也兼顾不了各方的感受,肯定存在不少瑕疵和漏洞,权当抛砖引玉,希望大家集思广益,提出、商量出更加妥善的方法,经过酝酿、修改,最终形成能够最大程度上兼顾各方的决议。也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,形成一个公共事务的决议之前,不要那么仓促,至少给大家一个说话的机会,一个适应的过程!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细黑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零一九年三月九日于四川凉山

 
最新文章
相关阅读